对于影视行业来说,利润高是他们的优势,但相反也是他们的劣势。高利润背后隐藏的高额的税负,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加上分红税20%的税率,还有影视明星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都是影视公司以及各个影视明星首要解决的问题。2020年的疫情对影视行业来说是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在我国的努力下,疫情以及步入大后期,各个行业也都开始全名复工了,影视作品等也开始投资开拍了,而税负问题就该早做打算。
在《爱税宝》的推荐下,影视行业可以在不改变自身经营模式、经营地点以及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就可以享受高比例的税收奖励,只需要在影视基地注册一家公司,正常开展业务落税在当地就行。当地会根据企业的年纳税额来对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直接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压力。比如某上海影视公司年缴纳增值税为5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000万元。若是在上海,那么都是全额缴纳并且没有任何奖励的政策。若在湖北影视基地成立一家影视公司,以业务的方式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缴纳在影视基地,那么该企业能享受到的政策为:
增值税奖励=500万*50%(地方留存部分)*70%(奖励比例)=175万元;
企业所得税奖励=2000万元*40%(地方留存)*70%(奖励比例)=560万元。
只是改变一个注册地址,就能享受到高达700多万元的税收奖励。
另一种就是影视明星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问题了,20%的税率确实很高,影视明星的收入往往都能达到几百上千万,合理筹划一下是必要的。例如某明星现有1000万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的税率就是200万的纳税额。若在湖北影视基地成立两家小规模个人工作室,以业务的方式平均分发下来每家500万元,那么工作室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疫情期间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4.95万*6%=0.3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5%-65500=10.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两家工作室1000万的收入只需要缴纳32.4万元,综合税率3.24%,直接为该明星节省了170万左右的税费。
个人工作室由于税种少,税率低,并且还能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所以是备受青睐。很多高收入人群都可以以这种方式进行正常纳税,无需实体入驻办公,无需法人亲自到场办理,所有流程一站式服务。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的详情请关注《爱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