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增税收洼地,小规模个独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2020年07月14日 admin 阅读(4483)

原标题:湖北新增税收洼地,小规模个独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湖北作为新一线城市,经济发展也是相当迅速的,但只针对于9大主城区。从2009年开始,湖北区县就开始进行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也就是招商引资,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纳税,当地区县的优惠政策当然不能少,例如一般纳税人返税政策,小规模核定征收政策、西开政策等等。企业不需要实体入驻到园区,也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办理,只需要注册一家公司以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即可享受园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一直是各个老板的所爱,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投资经营,所取得的利润均为个人所有,公转私也不会存在分红税。其次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注销简单,并且还能享受园区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很多人都觉得,个人独资企业承受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若是经营失败、破产等,将会偿还所有债务。但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是用来投资的,是投资者或者实际操控者在把控的,所以根本不会存在经营失败、破产等问题。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给老板所带来的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比如某公司由于利润高、缺少相应的成本等费用所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后还要缴纳20%的分红税,最后才能到老板或者股东的手里,两个税种加起来就是40%的税率。若我们在湖北园区新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合理分包原企业的利润部分,合理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最后税收全部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身上,而入驻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计算方式为:以400万为例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也可选择3%)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应税所得税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综合纳税额为12.15万元,综合税率为3%,直接降低了原企业40%的税率。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方式: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0%。

开票100万,应税所得额10万,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

公式:100万*10%*20%-10500=0.95万,个税税率0.95%;

开票200万,应税所得额20万,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

公式:200万*10%*20%-10500=2.95万,个税税率1.48%;

开票300万,应税所得额30万,对应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元:

公式:300万*10%*30%-40500=4.95万,个税税率1.65%;

开票400万,应税所得额40万,对应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元:

公式:400万*10%*30%-40500=7.95万,个税税率1.99%;

开票500万,应税所得额50万,对应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元:

公式:500万*10%*35%-65500=10.95万,个税税率2.19%。

最后加上增值税税率和附加税税率,就是该企业的综合税率了,五级累进制征收表格如下:

湖北园区由《爱税宝》进行招商,提供注册、核定、代账、注销等所有工商税务服务,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法人的相关信息即可,注册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详情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注册流程,请关注《爱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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