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5日,《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主要内容: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中的上述举措强起到了“保市场主体”的功效,有效缓解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了他们应对市场的能力。湖北省十条举措可谓大手笔,为保就业、稳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出台动作速度,政策加码的力度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