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成本、利润虚高?企业都用这个方法解决

2020年06月10日 admin 阅读(681)

原标题:缺乏成本、利润虚高?企业都用这个方法解决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无法取得进项票,是令人头疼的事,这意味着自己公司的税收压力进一步加大了。对此,一些胆大的老板选择买票来解决税收压力,但是,随着金税三期上线,现在都是“以票控税”,这个方法也行不通了。还有一些小企业做白条入账,这也是不规范的,相应的成本、费用无法在税前扣除。

对于无法取得合法合规发票的企业,应该分析其原因,对此,我们简单的列出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影响因素:

1. 行业性质:

对于一些服务行业来说,人工成本占大头,所以这部分成本需要企业好好研究,做好税收筹划。专职人员的薪酬结构如何设计,兼职人员的发票如何取得,通过这些方面来做到完整的进项,降低不合理原因导致的进销差价。

2.供应商

比如,目前上游的供应商都是散户比较多,不给开票,或是提高开票的价格。这时候就应该考虑和供应商协商或是换一个供应商,尽量找一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供应商,这样在价格上还可以商榷。

3.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很多时候员工出差,或是采购办公用品时等,没有要求员工提供相应发票报销。或许是管理者没有这方面意识,但是长期以往,积少成多这笔开销是很大的,企业需要重视起来。

应该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企业业务真实,但缺乏成本票,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核定征收后就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了,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经营者在完税后要提取利润,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相对于有限公司25%+20%的税降到了2.3%。

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也才5%左右,构成:增值税3%,个税0.5%-2.19%,附加税0.18%。

比如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一个500万的业务,如果用原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去接这笔业务,假设没有成本可以扣除,那么他应该缴纳的是:

增值税:500/1.06*6%=28.3(万元)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附加税:28.3*10%=3.4(万元)

个税(分红):(500-125-28.3-3.4)*20%=68.66(万元)

总计:28.3+125+3.4+68.66=225.36(万元)

如果用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去接这笔500万元的业务:

增值税:500/1.03*3%=14.56(万元)

个税(生产经营):500/1.03*10%*30%-4.05=10.51(万元)

附加税:14.56*6%=0.88(万元)

总计:14.56+10.51+0.88=25.95(万元)

原公司225.36万元 个独25.95万元

可以看出原公司的税要比个独多出199.41万元,老板们心中应该有谱了吧。

当然,个人独资企业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和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合作时,很多企业多会看你企业的规模大小,如果合作方有要求的话,最好还是用自己的原公司去接这笔业务。如果没有要求,就可以用个人独资企业去接,综合税率就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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