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税宝讲解七:工资薪金所得节税方案

2020年06月19日 admin 阅读(797)

原标题:爱税宝讲解七:工资薪金所得节税方案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税新法规定,以下9种收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中工资、薪金作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按照七级累进制税率缴纳,如下图:

新税法虽然提高了起征点,并增加了专项扣除制度,但是对于高年薪者来说,税负仍然很高!

举例来说,刘先生作为某公司的法务总监,税前年薪为1200000万元,那刘先生的每年到手收入是多少呢?

80万左右。

也就是说,刘先生需要缴纳近40万的个人所得税。

通过爱税宝进行筹划,可将刘先生的个税降低至2.3万左右,提高收入30余万元,大大提升了生活质量。

对于企业来讲,在用人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员工的收入骤然提升了40%左右,大大提升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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