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改变企业的经营地点,就可享受40%的税收奖励

2020年09月29日 admin 阅读(647)

原标题:无需改变企业的经营地点,就可享受40%的税收奖励

作为企业的税负压力问题,无外乎就那么两种:第一种就是贸易行业的增值税问题,第二种就是服务型行业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当然还有分红税以及个税问题,不过这种都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来解决。今天我们来讲讲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解决办法,能有效的、快速的、便捷的解决税负压力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增值税,一般有增值税税负重的企业,基本上都是贸易类公司,中间商赚取差价,便宜买进(无票买进),高价卖出(带票卖出),这种都是很多贸易公司常有的贸易方式,那么无票买进就需要全额缴纳13%的增值税了,对于贸易公司来说,税负压力可不是一星半点。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以合理分包业务或者正常开展业务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就可享受园区内的增值税奖励政策,奖励比例高达增值税纳税额的40%,也就是说增值税缴纳1000万元,可享受到400万元的奖励,直接由当地财政兑现到企业的账户里。

其次就是服务型行业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服务型行业比如设计公司、娱乐公司等等,都没有太多的成本,就导致了利润高,表面看起来是好事情,但是利润就代表着纳税计算,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可不是开玩笑的,100万的利润就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像这种情况也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合理分包其业务,在园区纳税,可享受两种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的行业以及需求来进行选择:

第一种: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例如企业所得税缴纳1000万元,可享受最高320万的税收奖励,直接由地方财政兑现到企业账户里;

第二种: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服务型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贸易型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再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进行申报,其综合税率为服务型行业企业所得税为2.5%,贸易型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

另外入驻到税收洼地的企业还能享受增值税的部分奖励,贸易型行业入驻到税收洼地也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或者核定征收,根据企业的需求,来进行安排。

不管是以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的方式入驻到税收洼地,都是不需要企业实体办公的,也不需要企业亲自到场办理或者派人办理,所有流程均为一站式服务。总部经济招商就是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以及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园区注册一家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纳税,就能享受园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更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园区详情,请关注《爱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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