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网上在流传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已经暂停,企业无法再享受这种政策!据了解,这完全是企业的一种误导。在没有更好的税法完善之前,核定征收政策是不会取消的,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新成立的企业,在企业没有财务、没有代账能力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查账,从而才会对企业进行惩罚性征收,也就是我们所知的核定征收,后来很多地方用核定征收这种政策来吸引企业进行纳税,当然园区核定的税率是比较低的。
正常来说,刚成立的企业都没有完全的代账能力,绝大部分都是交给代账公司去负责。而没有给代账公司做账的企业,无法核算出该企业的利润,那么就会选择核定征收,直接按照开票额的百分之多少进行核定,目前园区是按照%的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的,综合下来的税率是在0.9%到2.1%之间,这也是很多企业都会选择核定征收的原因了,可以直接把自身25%的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税,直接降低到5%左右,甚至不到5%,我们一起来举个例子:
例如某服务型公司一年到头的利润为400万元,正常查账征收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0万*25%=100万元左右,剩下的纯利润为300万元,若是这300万元需要提出来消费,那么就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税额为60万元左右,160万的税额是不是很心痛。那么若是在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进行合理的分包这400万的利润,所有的利润都在这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身上,而小规模企业核定征收后,400万的利润只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最终纳税额为12.15万,综合税率为3%左右(由于疫情的原因,增值税减按1%征收),直接为企业节省了150万左右的税费。缴完这10多万的税后,可以把资金直接提出来供法人自由支配,无需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样的税收园区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但是根据《爱税宝》的推荐,目前湖北园区比较稳定。湖北税收园区并不止一个,会根据企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需求来安排最合适的园区,这样就能最大程度的把控企业的风险,并不是那种把所有行业都塞进一个园区那种,最后经常出问题。湖北园区入驻无需法人亲自到场办理,无需实体办公,一站式服务,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证以及流程,请关注《爱税宝》~~